各二级工会:
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双代会”)将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本次“双代会”中心议题为审议通过《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台州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赋能新质生产力行动计划》、《台州学院编外教职工加入工会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提案内容应围绕本次教代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案与一般意见不同,它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并且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
(一)可列为提案的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列为提案的范围
1.不符合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及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4.涉及教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5.属于二级学院(单位)有权处理的问题;
6.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二、提案要求
1.请各代表团按提案征集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代表酝酿提案,落实提案征集工作。每个代表团提案不少于1件,各代表团团长负责对本团代表的提案进行初审。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深入了解校情民意,集思广益,认真撰写提案。
3.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每个提案须有1位代表为提案人,2位及以上代表为附议人。每项提案应包括案名、事由及建议三部分,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可行。
4.提案使用统一表格,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可以电子文档打印,但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需本人签名确认。
三、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工作自通知之日起,截止时间12月9日。提案表交至双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椒江校区行政楼310室),联系人:许蓉,电话:88660983,电子稿通过浙政钉2.0报送。
四、提案处理
提案组在收到代表提案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登记、编号并进行分类整理,同时起草本次双代会提案征集报告提交大会审议。凡经立案的提案,由代表提案组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处理意见送达提案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提议、建议或一般性意见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通知提案人。
请各代表团广泛发动本代表团的代表,积极做好本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迎接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顺利召开。
附件:台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
台州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