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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台州学院委员会关于筹备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工会(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量:

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台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20241212日召开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第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为学校“升大、申博、创一流”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议题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阅第十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4.审阅校务公开工作报告(书面);

5.审议通过《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台州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赋能新质生产力行动计划》《台州学院编外教职工加入工会实施办法》

6.选举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十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三、大会主席团的组成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代表中产生,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校工会领导和各代表团团长组成,各代表团团长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或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代表选举工作

选好“双代会”代表是开好“双代会”的前提和基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各二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代表名额分配和《台州学院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详见附件),于1110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将代表选举结果以书面稿和电子稿形式送给校工会许蓉

五、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等候选人推荐工作

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各代表团要切实配合有关部门,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表决通过的方式,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六、提案工作

提案工作是“双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主人翁意识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推进学校发展。具体要求由筹备组另发提案征集通知。

七、大会筹备工作

1.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长:丁一志

副组长:蔡海江、郑丽君王金宝

员:由校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下设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提案组、会务组等6个工作小组。

 

附件:

1.台州学院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产生办法

2.台州学院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成及代表名额分配表

3.台州学院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登记表

 

中共台州学院委员会

20241021

 

文:工会/图://审核:王金宝/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