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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工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工会章程,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

二、履行工会主要社会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

三、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做好教代会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大会闭幕期间的组织传达和提案落实等工作。指导和帮助二级分工会召开二级教代会。

四、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意愿,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矛盾,促进学校的稳定和发展。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五、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协助并指导工会会员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六、积极做好和协助行政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搞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七、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指导、检查各二级工会的工会工作。

八、做好会员的管理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九、做好工会信息的宣传和工会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