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今转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工作部的一篇教育材料《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对学术不端零容忍》,供各二级学院五月份师德师风教育学习之用。
教师工作部
二O一九年五月六日
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对学术不端零容忍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18
近期,网络媒体陆续曝光高校发生的一些学术不端现象,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是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的根本标准,也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近期出台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学术不端等行为的问责机制及处理方式,为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杜绝学术不端现象提供根本遵循。为提高广大师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教工部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几起学术不端典型案例,以期引起广大师生的重视,时刻树立底线思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教育部近日公开曝光4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特别是其中有关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受到社会上下的高度关注。这些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高校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甚至对社会诚信价值体系带来影响。
教育部历来重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整治,明确了七类必须严肃处理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在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把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指出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高校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高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学校近期出台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了学术不端范围,并建立了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对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依照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广大教师作为高校育人主体,承担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须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也要注重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崇高的科学精神。此外,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防范在前,强化日常监督。
为减少由于对学术规范欠缺认识而引起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维护我校教师的切身利益,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以下罗列的几起学术不端典型案例,望引起广大师生重视,恪守学术道德,遵守科研诚信,弘扬高尚师德师风。
案例一:2019年3月,湖南大学刘某硕士论文涉嫌剽窃有保密规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湖南大学核查后决定撤销刘某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某警告处分,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案例二:2018年10月,南京大学教师梁莹学术不端问题。南京大学教师梁莹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学校党委(行政)对梁莹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的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学校有关院系、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案例三:2017年1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某发表于《环球法律评论》一篇论文与一名德国学者在先所著作品高度雷同,涉嫌抄袭。《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决定撤销张某署名的文章,联系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将该文从数据库中删除。其所在学校经调查发布,鉴于张某涉嫌学术不端问题,其本人辞去或被免去了学校相关职务。
案例四: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在申请清华大学职位、职务以及在个人网页中提供的个人履历、学术成果的材料存在严重不实,其成果中部分署名为“LiuH”的论文作者并非其本人,简历中的“1999-2004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外科研究中心主任”存在疑问。经清华大学校务会议讨论,学校决定撤销刘辉清华大学教授职务,解除与刘辉的聘任合同。(以上案例皆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