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了充分发挥二级工会在各学院、部门建设和发展中的作 用,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会工作,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助推“ 四个台院 ”建设,决定开展 2023—2024 年度工会工作先 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以二级工会为单位,在自评自荐基础上,由 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评审,评选先进集体 5 个。
2.先进个人:二级工会根据本工会会员人数的2%进行推 荐(名额详见附件 1),评选先进个人 36 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二级工会组织机构建全、完善;坚持开展理 论学习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各项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 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每年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 大会商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坚持做好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 作;圆满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创 造性地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会员团结友爱、 凝聚力强;教工小家建设规范,作用发挥充分。
2.先进个人:在本单位工作满 3 年;为人师表,有良好的 师德;遵纪守法,待人诚恳;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 动;热心工会工作,在本单位工会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时间安排
1.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先进集体评选的分 工会需填写《台州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并附 1000 字 左右的工作总结,推荐为先进个人的需填写《台州学院工会工 作先进个人推荐表》,9 月 15 日前将表格盖章后交校工会,并将 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给工会李丹。
2.校工会于 9 月底前组织评选,公布评选结果。
附件:1.台州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2.台州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台州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台州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