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浙教工办 [2019]7号和台教工[2019]25号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台州市“教育世家”、“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选树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对象为我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人员不参加选树。每个二级工会评选推荐一名。
2、台州市“教育世家”选树对象为全市教育系统三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家庭。每个二级工会评选推荐一名。
3、台州市“最美教师”培育选树对象为全市教育系统一线教师。每个二级工会评选推荐一名。
4、台州市“最美班主任”培育选树对象为全市教育系统现任班主任。每个二级工会评选推荐一名。
二、选树条件
1、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条件详见浙教工办 [2019]7号文件《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2、台州市“教育世家”、“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培育选树条件详见台教工 [2019]25号文件《台州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台州市委员会 关于开展台州市教育世家 最美校长 最美教师 最美班主任培育选树活动的通知》
三、选树要求
1、严格履行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群众公认为原则,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推荐,保证被选树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
2、注重推荐评选过程。要把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四、报送材料
1、报送候选人推荐表一份,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表格内所有内容(包括基本概况)均应由组织(单位)填写。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应经人事等有关职能部门核审。
2、各分工会请于2019年4月1日前将先进个人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109234213@qq.com,同时将纸质的登记表送交校工会(椒江校区行政楼310室;临海校区行政楼335室)。
附:1、《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2、《台州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台州市委员会 关于开展台州市教育世家 最美校长 最美教师 最美班主任培育选树活动的通知》
3、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4、台州市首批“教育世家”候选人推荐表
5、台州市第三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6、台州市第二届“最美班主任”候选人推荐表
台州学院工会(教师工作部)
2019年3月18日